来源:央视网
据“南和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4月21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19日,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李某科(男,汉族,31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呈阳性。随后,南和区疫情防控流调工作人员对李某科的活动轨迹进行多次流调。李某科在流调过程中未如实提供其活动轨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不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
李某科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对李某科的违法行为已受理案件并依法展开调查工作。